20 世紀以來,隨著科技的進步,設計發展的歷史大致可以區分成五個階段,每個階段可以用一個「F」來代表,包括:
(1)30 年代的機能設計(Design for Function);
(2)50 年代的親人性設計(Design for Friendly);
(3)70 年代的趣味性設計(Design for Fun);
(4)90 年代的新奇性設計(Designfor Fancy);
(5)21 世紀人性化貼心設計(Design for Feeling)。
台灣設計服務產業的發展也大致循著這個軌跡,其設計的核心價值基本上就是從機能與生理的需求,演進到美學與心理的需求;簡言之,就是從機能(Function)的滿足到體驗(Feeling)的設計。
1930 年代, 科技幾乎左右了整個設計與造形, 在機能主義(functionalism)的主宰下,「形態由機能來決定」(form follows function)變成設計最高的指導原則。二次大戰後,人們厭倦以機能決定形態的設計方式;因此,1950 年代,由於人因工程學興起,符合人因工程的造形(formfollows user friendly),變成設計的主流,一直延續到1980 年代,個人電腦